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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2008/8/9

多少年。

 
               多少年。
                ———张悦然
 
       写一篇有关少年记忆的文字,听了很多十年前听的歌,非常伤感。这种伤感与几个小时之前北京上空的焰火截然背离。
只怪电视节目太短,留下夜晚的大段空白。

    我想到绿色和橘红色的风雨衣,靓靓和我骑着自行车在中学附近兜转。九洲音像店的门口贴着新出唱片的海报,旁边的台

球室烟雾缭绕,可我那时是个好孩子,从来没有进去过。再旁边的电影院,用讨厌而接近催眠的睡眠播报着即将播放的电影。

    我是个短头发的少女,那时。头发后来蓄起来就再也没剪,十年,再也没有剪。十年前的夏天,我就要念高中,要搬家,

母亲说不可带猫一起去,太脏,又误了学习。猫好像都懂,在一个雨天出门后再也没有回来。养它五年,它的牙在一个愤怒

的夜晚被门挤碎了,每天夜晚出门,清晨回家,常常一身伤。它走后,很少被我想起。我好像知道它已经不再属于我,我与

它的分离是与之前时光的分离,是与那座童年大院子以及无能为力的少女时代的分离。

    那个夏天,我改回了出生之前父亲给我取的名字,张悦然,这个名字被印在身份证上。而此前,我不叫这个名字。我是这

样和过去时光决裂的,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却很坚决,迫在眉睫。不改名字,人生也许会是两样。也许还像童年一样执拗而孤僻。

    那个暑假,我开始尝试喝啤酒,第一次远行,和靓靓在青岛海边的旅店里说了整夜的话。秘密的马达开始启动,我生出强烈

而坚定的欲念,但不自知。没有人知道我的另外一面,阴鸷而激烈,充满摧毁的邪恶。那年夏天其实是我第一次见到大海。我对

大海没有特别的感情,尽管我很早就知道自己和海洋有沉厚的缘分,我只是记得自己珍视情谊,想和亲爱的姑娘永远永远在一起。

我看不到更远的地方,只是知道不想和她分别。

    秋天的时候,我有了一件昂贵的小熊毛衣,青紫色,和靓靓交换袜子的颜色,一只橘色,一只嫩绿。我们用彩色画布做了很多

布扣,这些骄傲的徽章被别在牛仔裤的侧面,走路时随之摇摆。青春终于飞扬起来,等了那么多年。

    写下这些,为了纪念十年,不可能再有的十年。也为纪念我在张悦然这个名字里生活的十年。

 

2008/4/18

二进制

               二进制

                            ———张悦然
二进制法则:
  0满进位得1 ,1满进位得0。这样循环往复。

  四月的时候我回到B城市,来到了湖山路。在回到B城之前的那段日子里,我在用一根木桠杈一样的笔写我的小说,在一座潮湿的森林里。我谁都不见,只有睡眠不断来袭,离间了我和我的小说之间的关系。每次睡眠都会走进蜿蜒的蟒状的梦魇里。我在螺旋状的梦境中跌落,然后我就跌落在湖山路。没错,B城的宽阔的湖山路。大型的车疾驰而过,我站在路边不知道我是来看什么的。

  这样的梦本也算不上异常糟糕的噩梦,可是我醒来的时候总是忘记了原定的小说结尾。我只好重新温习我的小说,然后决定结尾,可是这个过程里我再次被台风一样卷来的梦境击倒了,然后在另外一个恍恍醒来的晨发现我又丢失了小说结尾。

  这个循环往复的过程无疑使我对湖山路发生了巨大的兴趣。这是一条从前我并不熟悉的大路。当我现在开始发现它有着某种特殊含义的时候,却怎么也想不起它是如何铺陈的。于是我决定回到B城市,我想我能在这里结束我的小说。

  湖山路和我想象得不同,它几乎没有行人,只是车。飞快的车,我能感到司机在这条路上行驶的时候格外活跃的神经。

  刚来到这条陌生的路,面对飞驰的车,我显得有点不知所措。所以尽管我很小心,还是在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从西面开过来的大车撞了一下。我摔倒在马路边。

  很久很久,我才缓缓醒过来,爬起来。然后我刚好看见三戈站在路口穿街而过。他穿了一条紧绷绷的翻边牛仔裤,把红灰色方块格子的半长裙子套在外面。头发是烫卷了的,手里的烟冒着火苗。在这个重度污染的北方城市,清晨的雾使我咳嗽起来。这能不能作为一篇小说的尾声我一直在犹豫。不过我猜测这也许就是命定的结尾,因为我一来到湖山路就再次看见了三戈。他失踪已久。

  这样的相遇是不是有些单薄呢,我想着,是不是应该多写下几句呢。比如,我跑了过去,嘴唇翕合,冒出纯洁的白色气体,谈及了我们从前的一些。嗯,我们做过些什么呢,坐着?躺着?此时我们站在马路当中央,就是交警白天站的位置,面对着面,吞云,吐着雾,刷刷地掉下悼念的眼泪。

  也或者,我还带着生为小女孩无法散去的傲慢之气,我站在街的角上邪恶地看着这出众的情人。他的裙子成功地模仿了我从前的那只,我幸灾乐祸地觉得他没有圆翘的屁股把裙子撑起来。他经过一个清晨扫大街的老婆婆,那是个严整的肃穆的婆婆,她眼睛死死地盯着这男孩看,她详细地看了他的伞形裙子和火烧云一样的头发。然后在他要走过去的时候,她终于抬起她巨大的扫把向他打过去。

  湖山路的路口是十字的,我继续向北走,故人南去。

     我在遇到三戈之后,继续北行。湖山路是这座城市最宽的一条马路。树也齐刷刷地格外挺拔。在北风呼啸的清晨,所有飞驰而过的车在我身边经过都像给了我一个响亮的耳光。我沿着铺了绛红色瓷砖的人行道艰难前行。有关目的地的问题现在只好搁浅了。

  其实我一直都在慢慢地询问自己,是不是要停下来。北面有什么我忘记了,对北方的渴望渐渐被那颗恋着故人的心捣碎了。我以60度倾角前行的身躯绝对不像一个少女了。

  我终于停下来。我是一个佯装的行者。其实我没有带水壶,帐篷,手电筒,卫生巾以及电话号码簿。我只有一本小说。我一直都背着它写它,我必须尽快结束它,我答应过它,这个期限是四月之前。它不喜长风,四月之后的夜晚总是太过抒情,我的小说将会被糟蹋成一篇紊乱的散文或者成为一篇血泣的情书也未可知。我决定现在就坐下来写,我的小说本子是明亮的星空色,滑稽的气球簇拥的背景,中间贴着一只卡通猫甜蜜的脑袋。十五岁的时候我曾和三戈打架,三戈怒不可遏地把我的本子摔在地上,我的猫从此丢失了它彩霞一样绚丽的头颅。现在你能看到的只是剩下的那个猫的一只脖子,以及脖子上绑着的一朵杏色大蝴蝶结。没错,我的猫脖子本子陪伴了我多于5年的时光,它里面的纸曾用来和三戈传纸条,本子中间也夹过三戈写来的潦草情书,后来被我用来写小说。

  这小说将以这个北方的晨日结束。两个交错的人,没有厮打,没有拥抱,大家都穿得是舒服的鞋子,轻巧地走过彼此。然后是过年了,大家都睡过了头,忘记了好些事情。

  可是在我坐下来写的时候,小蔻突然出现了。小蔻坐在一辆崭新的黑色轿车上,从我旁边经过。

  对于小蔻的记忆,都和颜色,指甲有关。小蔻坐在我中学班级的最前面,她最喜欢在上课的时候使用指甲油。她会随着不同的情形改换指甲的颜色,比如,化学课的时候她喜欢用一种和硫酸铜一个颜色的,而解剖鸽子的生物课上她把指甲涂成鲜血淋漓的大红,有一次我在钢琴课的课外小组见到她,她的指甲是黑白相间的。不过据说小蔻后来死于车祸。也据说我的同学们送去了五颜六色的菊花,出殡的时候放在一起像个大花车。当时我不在B城市,我在遥远的地方想着,死去的时候小蔻指甲应当是什么颜色呢。

  我和小蔻一直都不算很熟,但是我向来都对这个有色彩癖的女孩子抱有极大的好感。所以在小蔻从车里把头伸出来叫我时,我非常感动这女孩没有死。于是我就热情地回应了她。于是她也热情地停下车,走出来。于是我把我的小说重新装进背包里,站起来迎接她。

  她说:“我今天结婚。”

  我说:“不可能,你比我还小,不到年龄。”

  她没有理会我的对她的婚礼提出的质疑,继续说:“你去看婚礼吧。”

  我停顿了一下,注意到小蔻的手指甲今天是透明的。确实是奇妙的透明色,她碰我的时候我都感觉不到那些指甲,像不存在一样。这美妙的指甲再次提醒了我多年来我对这女孩的挂念,于是我说:“好吧,我去。你的婚礼在哪里举行?”

  “湖山路。”小蔻说。

    我在湖山路上向南走。前面是带路的小蔻。

  我又回到了湖山路的十字路口。隆隆的车穿梭,然后我就在车的中间缝隙里看到了三戈。这令我几乎发出了惊异的叫声。因为我离开湖山路至少已经一个小时,可是三戈仍旧在这条路上。三戈现在向北走。他的牛仔裤很紧,不过这并不说明他胖了,相反的,他瘦了很多。瘦了很多之后他就穿了一条更加瘦的牛仔裤,外面的裙子像朵喇叭花一样打开,他抽烟的

时候鼓起双腮,像长队伍中吹风笛的苏格兰兵。

  小蔻这个时候带着我过那条马路,她站在我的左边,虚无的小手抓着我。她也看见了三戈。

  她说:“那是三戈”。

  我说:“没错”。

  她说:“他穿了裙子,他是同性恋。”

  我说:“嗯。”

  她问:“你和他因为这个分开的吧?”

  我说:“是的”。

  忽然小蔻咯咯地笑起来。她把头转向我,说:“

  你知道吧,你跟三戈好的那时候我也喜欢他来着。”

  我转脸向小蔻,深深地看着她。她透明的指甲软软地嵌进我的肉里。

  她继续说:“有一次我躲在我们校园最北角的那棵梧桐树下偷听你们说话,我还看见他把手慢慢伸进你鼓满风的衣服里。”

  我脸色有点变了,我问:“你还结婚吗?”

  她咯咯的笑声更加响亮了,她说:

  “结呀”。

  这个时候我发现三戈突然改变了方向,也在过马路,向着我的方向。我看见他的脸白花花的,整个身体像是一堆雪人一样静止地挪动。

  我们相遇的时候我才发现小蔻什么时候不见了。我感觉小蔻可能已经拐进附近的一个胡同里去结婚了,但是我未曾找到过湖山路的支路,从未。

  我怅然地感到我的整只手,甚至延绵到整个手臂,都散发着一种激烈的指甲油味道。

  三戈的新香水像墨鱼一样长满触角,在我走近的时候忽然抓紧了我。我咳嗽了几声,然后终于抬起头来面对这场相遇。

  三戈和我都无法不激动。因为我们是带着多年的旧情分开的。我想主动伸开我的双臂拥抱他。但是我才发现小蔻残留在我手上的指甲油似乎是一种强力胶,此时我的左手臂已经无法抬起来了,它和我的身体粘在了一起,所以当我想做出拥抱的动作的时候,看起来像一只笨拙的企鹅险些摔倒。

  我有些狼狈,不知道如何是好,仓促间说:“你看到小蔻了吗?我找不到她了”

  三戈点了点头说:“那片坟场重新整修了,小蔻的墓搬走了,在腊山上了。改天我带你去吧。”

  三戈说完这话之后我们都站在原地不动,也没有找到别的话题。

   B城市的清晨和早晨有很大区别。B城市的6点55分和7点有很大区别。这个区别也许是在雾上,比如说,6点55分的时候我看见的三戈只有一个模糊的轮廓,这个轮廓并没有使我真正明白我们两个相遇的真正含义。7点钟的时候他的脸清楚起来。他的五官都向我涌过来,我感到一阵恐慌。

  这个区别也许在我的心率上,有人是做过试验的,早上的心率特别快,我现在的这颗心要一跃而出了。

  我猜测三戈也有同样的感受,因为我们同时涨红了脸说了再见。

  “再见。”

  然后我转身就北行了,他也转身向南。我听见我的苏格兰兵他最后的皮鞋声音,我没有敢回头,可是我觉得有个女孩的脚步是伴他一起的,而且有一种熟悉味道从身后渐渐把我环抱起来,我可以确信如果当真是有个女孩和他一起,那肯定是小蔻

      7点多,湖山路开始有了阳光。我继续向北。骑士在这年代几乎绝迹,不过那天我的的确确遇到一个骑大马的。马也如我所愿是白色的良种马。骑士穿了亮闪闪的鳞片铁衣服,比湖山路的阳光还有明亮。我站在那里就不动了,我看着马和骑士经过,然而骑士没有经过,而是停了下来。

  骑士不涂香水,骑士的眼睛也不是像我的情人三戈一样迷迷的。不过骑士的鼻孔里冒出

的是一种新鲜的男人的气体,他的身体在一种源源不尽能量下此起彼伏,这是一片我未能详细认知的海。

  这些年,我对这样的男子一直不甚了解。我觉得他们高大而粗糙,而我一直迷恋的是三戈那样精巧的男子。他给我涂过指甲绾过头发。

  这时候骑士停下来,问我去腊山的路。

  可是他看来并不焦急,他就牵着他的马和我慢慢地说话。

  我说我也是个旅行中的人,我只是为了来结束一篇小说,然后就离开B城。骑士说他要去西边的丝绸之路。他说他想换一头骆驼。我想了想,觉得西面天空扬起的风沙会使他的脸的轮廓更加鲜明,所以我点点头,表示支持他的计划。

  骑士后来和我聊到了爱情,我简单地描述了三戈,我认为这种描述无法深入,否则我将把对像骑士这样的男子的抗拒流露出来。

  “唔,你是7岁之后一直和他一起吗?”骑士问。

  “是的。”我说。

  “那么他喜欢同性就很能理解了。一个女学者曾说,当一个男孩从小最要好的朋友是女孩儿时,他长大之后往往对同性抱有更大的好感”。

  “是这样吗?”我沮丧地说,因为按照骑士的说法这已然是一个无法挽回的事实,多年决定下来的事实。

  “没有错,因为他对你,一个女孩太了解了,他对你的每一部分都很了解,你,女孩对于他失去了神秘感。”骑士继续说。

  这是个道破天机的骑士,他显然不像我想象得那么头脑简单。

  骑士停了一会儿说要走了,他忽然问我可乐意同去。

  “一同去吧,去西边,我对女孩儿可从未失去过兴趣。”骑士的坦诚使我有点感动。

  好吧好吧,我决定跟着骑士走了。可是我张开嘴说得却是:

  “我跟你走,不过你先把我带回到湖山路的路口,我要和三戈道别。”

         我现在就站在湖山路路口的早晨里。

  骑士把我放下。让我自己过去。

  “厄,你可以饮马什么的。”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

  “好啦,我在这里等你,你只管去吧。”骑士说。

  我向南走,我不知道为什么,三戈再次出现,仍旧向北走。此时大约已经是上午9点钟,几个小时里三戈都在。他还是穿着他的裙子,像仙鹤一样走得小心翼翼。

  这次我是向着他走去的。我们在上次相遇的马路中间相遇了。我带着他过了马路,他和我都在马路的台阶上坐了下来。我们开始聊天,也道别。我把这许多年来我写的小说给他看,那个尚没有结尾的小说。他把那本子放在膝盖上,一点一点认真地读。有时候他遇到喜欢的句子还会念出声音来。我也插话进去,告诉他这段正是我也喜欢的。后来我说到一个骑士将带走我,他充满怅然。再之后我们说到了童贞。这是我们第一次说起,我们的童贞。那是我和他一起经历的,他问我可后悔是和他这样的男子。

  “嗯,是有些后悔的。因为我后来信奉了神,这件事多少影响了我的灵命。”我这么说。

  我和三戈,从来没有进行过这样顺畅的详尽的谈话。我们几乎说尽了所有的话题。他甚至因为15岁的时候把我的猫脸本子摔坏了而向我道歉。我们坐在马路沿上对抗着北风,说到黄昏。

  黄昏抵达眉角的时候我们再没有多余的话题。我们都感到淋漓尽致。我起身说要走了。他站起来亲吻我,我拥抱了我软绵绵的情人。

  结末,他在背后冲我说:“祝你的小说早些结束。”我心中充满温暖地向北离去。

 不过我没有找到骑士。定然是等待到黄昏的时间里他又遇到了其他的姑娘。可是这件事情我并没有惋惜,因为我能够再回去,和三戈坐在马路台阶上说话全是因他。这对我很重要,我将用一场充实的相聚结束我的小说,开始新生活。

  可是我站在湖山路以北打算掏出我的本子结束小说的时候却发现我的本子不见了。最神奇的是,我的潜意识使我相信我是把我的本子丢在湖山路路口的马路台阶上了。我的脚步拧着我的身体揪着我的思想再次回到了湖山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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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突然看懂的故事

2007/10/29

水仙已乘鲤鱼去 序

                   水仙已乘鲤鱼去 序
                             张悦然
 
 
 
这是我给你的备忘录,孩子。

    1.愿你记得来过,记得我们一起度过的短短岁月。

    2.愿你记得痛过,记得分别时我的不舍和无奈。

    3.愿你记得听过,记得一个从我到你,爱的轨迹画下的故事。

    一月六日,今天早上我们吃了烤吐司和杏子酱,这是我们最后的早餐,我的宝贝。

    有一天,我终于老了,那时你已长大,与我如今的模样相仿。而他们都走了——他们是一些曾对我重要的人,
包括你的父亲。坐沉着的船离开,去向水底或者冷寂仙境。没有谁来得及看足谁的成长,没有谁真能陪谁翻山越险,
抵达人生的极乐。他们不过都是我人生长长短短的段落,有一天,我也会成为你的段落,我的孩子。

    但你不要为此过多地伤悲,我年轻的时候也曾如此,脑海中充斥着离别、永诀、错过这样一些词。每每想到与爱的
人分开,就会心痛和不甘,还是因为对世间的情意有着太多贪恋。我想你该成熟得很快,也会像我一样,有一天懂得恬
淡地把不能抓到的放走。你记得我对你说过的有关放生鲤鱼的梦么——
    
   我常常梦到古城丽江的小河,水在哗哗哗哗地淌着,就像我这从未停息的奔腾的梦。我又梦到和你的父亲去河边放生鲤鱼。
天色已晚,穿着纳西族艳丽衣服的妙龄女子守在盛满鲤鱼的木桶旁边手捧花朵形状的蜡烛。我们掏出钱给她,她便用木头小
桶舀上两只鲤鱼。她举着蜡烛把我们送到水边。你的父亲是个高大的男子,他习惯性地站在我的左边。

    我们俯下身子,相视一笑。闭目许愿。然后把那红艳艳的鲤鱼放进水中。它们顷刻间便游走了,借着微明的烛火,看
到金鱼摇曳的尾巴渐渐消失不见。你一定会问我许了什么愿——我想你该是个充满好奇心的小孩,坦白说,我已经记不清了。
大抵不外是恋爱中小儿女热衷的那类,有关永远,有关不离不弃,相濡以沫。我的宝贝,你可知道,当我的手濯在水中,
鲤鱼就要挣脱、游走的时候,我是多么不舍。因为等待愿望实现的时间是这样漫长,等来的时候,大抵亦不是彼时的心境。
因此许愿的这一刻,其实才最为可贵,就像春天里绽放的第一朵小花,那乍然涌上来的香气,闭上眼睛就可以想象成身在
满树繁花的庄园。时间就该静止在那一刻。
水仙鲤鱼
    孩子,你在秋天到来,像是一朵在天空中飞累了忽然决定降落的蒲公英,无知无觉地落在我的身体里。你是个特别安
静懂事的孩子,你知道那时候我的生活一片忙乱,所以不让自己多给我一点麻烦,你手脚动得很轻微,也只在我睡觉的时候。
所以,我第一次看到你,是在梦里。自从你到来,我反复做着放生鲤鱼的梦,艳丽,缥缈,宛如春好的月夜不灭的花灯。那
时我还未得知你已到来,只有先行的梦给着某种飘忽不定的暗示。

    解梦的书上说,梦见鲤鱼是吉兆,不久,你便来了。你是寂寞的水底开出的一朵娇艳的珊瑚礁。我猜你是个女孩儿。喜欢
给我制造小浪漫和艳丽的梦境。并且,你在我身体里给我一个长久对峙的力,像是一场拔河。这样的感觉非常奇妙,但我肯定,
那是女子和女子之间的。你有时娇纵,有时宽容。我要叫你Narcissus,我的宝贝,因你应该像希腊神话中美少年纳瑟斯一样
好看,有如水仙花瓣洁白的脸颊,并且总是浸在水中那样的清洌冰静。在我的梦里,鲤鱼游走了,你便来了,因此,你应当是
生在水边的。并且我希望你懂得爱自己,赞美自己,在独处中找到乐趣。因你要知道,没有人能够一直伴你,当他们突然消失,
你也不要紧张。你该学习自恋的纳瑟斯,他迷恋自己的影子,终日与影子纠缠玩耍,不知疲倦。

    我多么想带你去看看那个在温和日光里昏昏欲睡的古城,多么想给你买彩条旗帜一样花花绿绿的衣服,坐在茶几前面陪你玩
积木和拼图。你开始会说话,声音清洌如泉水,你一定擅长讲故事,坐在秋千上,周围会坐一圈虔诚的小听众。但我不确定你是
否如我一样喜欢悲剧故事,不动声色地看着小伙伴掉下难过的眼泪,心中沾沾自喜。等到你再长大一些,偶然的一天你在书柜
里发现一本妈妈写的书,你会不会充满喜悦地叫着“妈妈,妈妈”向我跑过来。我看到你如试飞的小鸟,翅羽在日光下震颤。

    可是事实上我已经决定阻止你的到来。就是今天,下午三点之后,从我的身体里剥离。我们就这样道别,再无相聚。所以
上面这些,不过是我的幻想罢了。孩子,你的妈妈是个女作家,以杜撰故事为生。她写过那么多的故事,从旧城墙上的女鬼到
鹧鸪村的乱伦少年,从殉情的葵花到转世的黑猫,然而她的故事却没有一个是真的。她把别人的故事当自己的,她把自己的故
事当别人的,因此她写别人故事的时候潸然泪下,然而过自己的生活时却麻木迟缓。

    孩子,原谅我放弃了你。是的,你那么好,你是小鸟、晨光、粉红色、珊瑚礁。你是我放生的鲤鱼,许下的心愿。但你的美
好并不能令我鼓起足够的勇气迎接你。在纯洁的新生命面前,我不能说谎,不能许下虚妄的承诺。所以我只能坦白说,孩子,我
大概不能给你欢愉的童年、坚强的意志、充足的热情。因为我已经决定去漂泊,什么亦不带着。惟有写作是我永远的情人,我迷
恋着亦真亦幻移花接木的故事,等到写不动了,我就找个小城住下,亦像我写过的老妪那样,坐在城墙脚下,说着云雾缭绕的故
事。我看上去那样衣衫褴褛和落魄,门牙掉了,漏风,有些字怎么也咬不清。可是他们都不能嘲笑我,因为我变成了蝴蝶。谁也
抓不住我。

    我掠过人间那一层又一层起起落落的故事,用女巫那针芒般的眼神看穿了那些迷惘者的心思,发出不连贯的长尾音笑声。

    为了不让你在寡爱多憎、欲念泛滥的童年挣扎,为了不让你继承我的哀怨和乖戾,为了让我做一个没有牵挂的说故事的人,
为了让我飞掠这烦扰的尘世,归于隐灭,我只能放弃你。好在只有不到三个月,也许你根本不会对我存有记忆,如果有,恐怕
也是对一直习惯性痉挛的腹腔的少许怀念。它对于你而言,是一只不断渗透进烟气和酒味的睡袋。

    Narcissus,妈妈从来没有送你礼物。你还总是收到一些沉淀的尼古丁和酒精,它们就是我作为一个失败母亲的罪证。人世
之轻,我真的不知什么最可贵,可以在临别的时候赠与你。思来想去,也许只有一段记忆——我决定把我的故事说给你听。你把
它带走。这样,它便再也不会被开启,像是一个漂流在轮回时光中的瓶子,不会进去尘埃,不会被风雨打坏。如果你不喜欢它,
把它丢在奈何桥边的树下,那么它也许会成为排起长队等待转世的无聊人用来解闷的旧画书;如果你还算喜欢它,把它偷偷藏在
舌头下面,那么也许在另外的时空光景里,你也会变成一个说故事的人,说着我的故事。路人对着我的故事指手画脚,宛若在看
一件前朝的古董
 
 
2007/6/26

这些那些

 
               很偶然的在吧里看到有人提到了悦然的《这些那些》,这是她早期的作品了。但是感动依然。
               故事是很长的……
                                这些那些 
                            张悦然
我和小舞在傍晚时分到达机场。

  樟宜机场是在东海岸的。我站得高一点,刚刚好看到太阳溺在了水里。黄昏在哽咽。有架飞机在奋力飞翔。挣扎着要离开也或者是挣扎着不离开。和云彩厮打在一起。绯色的余晖是搏斗的血。

  天空是这样喧闹。

  之前很久我们都在地铁上。城市到机场地铁要很久。从西边到东边。地铁上的人越来越少。后来只有我和小舞了。我显得很兴奋。很兴奋于是我们在地铁上拍照。我的姿势很嚣张。几乎整个人躺在了地铁的座位上。让小舞来拍。真的从来没有这样,坐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地铁,可以叫,可以撒野。此时此刻我有一列长长的列车之家。有一个和我相依为命的小朋友:小舞。我于是觉得很满足,虽然我心里很害怕。因为到了郊外之后地铁骤然快了起来。很快很快地在大片的黑暗和星星点点的光亮中穿梭。我想挖隧道的时候人们带给石头的疼痛石头现在要归还给人了。

  我们在傍晚的时候到达。我们要在机场过夜。我们没有要接的人,这里也没有精彩的表演。可是我们来了,从西到东,千里迢迢。

  机场的星巴克会二十四小时营业。所有的店子都会昼夜不眠。我在这个城市没有家,所以我喜欢把所有的地方都当成家。只要它还亮着。我觉得机场会是个很不坏的家,有很多灯,有很多和我一样没有睡去的人,热热的咖啡,会是我喜欢的Vanllia Latte。我可以看到精神抖擞的欧洲人走下飞机,带着很少的行李,不慌不忙地要一杯咖啡坐下来。

  我和小舞在机场过夜,我们夹在匆促的行人里,把自己想象成一个乘客。有一个目的地。

  我渐渐觉得疲倦。可是我仍喜欢不停不停地对着小舞讲话。

  我想小舞也觉得很疲倦,可是她仍然不停不停地眨着眼睛听着我讲话。

  我们都还不想睡。

  我对小舞说,我知道鱼疲倦的时候也是睁着眼睛的。或者它们知道自己一旦闭上眼睛就会有眼泪掉下来。所以鱼总是一张一合着嘴巴,其实是在打呵欠。

  小舞说,鱼为什么会害怕流眼泪呢。它们在水里,眼泪被海水分享,谁会知道。

  我过了很久才说,因为眼泪流过的时候会弄脏脸。

  停顿。

  看着。

  小舞说,你的脸可真脏。

小舞,我仍旧喜欢哭泣。我不会抽烟,不会喝酒,所以就让我哭泣吧,这样我会觉得好许多。

  小舞,你的家是什么样子的呢?让我来说说我们的家吧。

  小舞,我原来所在的城市有一个湖,一些小山。一簇一簇的莲花。

  四季是分明的。冬天可以看到大雪。我如果骑单车就总是会滑倒。我的家在城市的中央,在那个湖的旁边。湖边有个有大落地玻璃的意大利餐馆,透过玻璃可以看到湖里粉泱泱的莲花如果是夏天的话。那是我常常去的地方。坐在湖边发愣。我曾在那里看见我的好朋友和她的男朋友出现。湖的旁边是图书馆。他们一起学习然后牵着手跑来。不买票,跑进来,笑啊他们。笑他们自己做贼而没有心虚。

  可是他们恩爱这码事是发生在20世纪末还是21世纪初呢我记不得了。多久了啊湖边总是有淹死的爱情,可是日子久了悼念的人已经很少了。

  小舞,我家前面的街是那种曲曲折折的小巷子。那是这个城市里作为古建筑保留下来的惟一的街。很破旧,可是很骄傲。柳树,大木头门,泉水。还有对联。北方很少有这么温情的景象。穿过小巷子可以到达城市的商业中心。还有最大的书店。小舞,你知道吗,我格外喜欢这条街。因为我和我喜欢过的男孩子约会的时候,我们总是会在书店门口见面。我必须穿过这条小街。每一次我总是迟到,记忆里是在这条小街里奔跑,满心欢喜地迎接周围人的目光。那时候我总是穿得很嚣艳。我喜欢的是粉红色和橘色,而且我总是拿它们来配一些深蓝或者是草绿的颜色。我喜欢绑一头辫子,背很大的双肩的包。穿长长的层层叠叠的袜子和很高跟的跑鞋。我那时候穿衣服总是很有勇气。我从巷子里穿过的时候可以感觉到周围人的目光。那是一种隆重的检阅。我觉得自己是个引人入胜的孩子。于是神采飞扬。巷子那头等我的男孩子不停地更换。长头发的,单眼皮的,热爱学习的,会吹口哨的,上过报纸杂志的。惟一不变的是我飞快地在这条街上穿梭。小舞,很久很久之后的现在,回想起来,巷子那头等我的人是谁已经不再重要了。他们的头发、脸和功绩都没有这条巷子重要了。等到我长大之后才明白,我真正迷恋的是从我家到那个人身边的这一段路。它像极了我的一场表演,一场我精心打扮的演出。多么煽情。可是我怀念那条小街上人们的眼神,他们陌生地喜欢过我。

  小舞,那个粉红色的小女孩比芭比胖些,可是裙子和她们的一样好看。她和她们一样等在一个地方等着有人把她带走。

  她的脸一点也不脏。她飞快地穿越人群。去见爱人。她知道她的爱人预备了很多赞美在巷子的那一头等她。她觉得整个世界都很爱她的。

  小舞,那真的是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城市。我清楚每一家咖啡店的位置,我甚至记住了每一个卖衣服的店主的脸。所以不再有惊喜。可是现在我想一个人和一座城市的默契是多么美妙啊。有一家很小的咖啡店卖各种咖啡豆和咖啡壶。甚至把墙壁镶上了咖啡豆。进去的时候会有浓浓的香味。沉溺啊,呵呵。店主原来是在音像店调音响的。后来他说音乐就要杀死他了,所以他必须和音乐保持一段距离。于是他改为调酒和卖咖啡,顺便在自己的店子里放些音乐。这样他说他和音乐的距离刚刚好。他对我说其实调音响和调咖啡没有什么本质区别。都是一些不怎么高贵的艺术。他的咖啡店里总是有非常难得的音乐。他给我调配的整整一大马克杯的咖啡只收我五块钱人民币。我一边喝咖啡,他会在一边教我如何辨别咖啡豆。他会直言不讳地告诉我他的蓝山咖啡是假的。真正的蓝山因为昂贵只有寂寞地长在一个属于日本的小岛上。

  小舞,我格外喜欢星巴克是因为我格外喜欢那里的马克杯。现在我们花五块钱新币可以喝一大杯Mocha,它让我想起原来的日子。

  没有剪指甲的调音师,用长长的指甲抚摩他心爱的咖啡豆和音响。

  小舞,我们还没有去过这个城市的动物园。我们似乎都不怎么有兴趣千里迢迢去看一些麻木冷漠的动物。可是我曾经常常去动物园。尽管它离我们家非常远,动物也寥寥无几。我非常喜欢长颈鹿,也喜欢狐狸。我觉得它们的眼睛长得格外好看。小舞,你相信吗,有一类眼睛是有魔力的。它们可以囚禁灵魂。我喜欢骑单车到郊外的动物园,径直去看长颈鹿。我坐在公园禁止坐的栏杆上,看它们吃草和调情。有时候我不是自己去的,会有一个男孩子站在我背后,静静地看着我,而我静静地看着长颈鹿。那个男孩子可能心里觉得我真是个无趣的女孩,可是他没有这么告诉我。他只是默默地,默默地,站在我的后面,使我相信他爱我。

  小舞,那时候我觉得日子真是无聊,我每天都由衷地呐喊,让我离开吧让我离开吧。可是我却从未真正想过要离开。

  在快离开的那段日子里,我开始一个人重新地、重新地看这个城市。我觉得我和他根本没有过什么默契。我们像一对走到婚姻尾声的夫妇,彼此忍耐着,终于我要离开了。

  我在傍晚的时候会去散步。走很远很远。走到城市东边的教堂,走到已经没有力气再走回来,我就坐最后一列公车回家。我背一个很大很大的书包,走路急匆匆的。公车司机渐渐认识我了。因为他总是开这最后一班车,而我也总坐这最后一班车。他以为我是下晚自习的中学生。因为我的书包很大,表情疲惫。怎么看都还是个一尘不染的孩子。他总是给我一个温存的怜悯的眼神。然后车子缓缓前行了,我悄悄地坐到一个爬满灯光的靠窗位子上。有时我会停留在一个卖卡子、帽子,还有信纸的韩国小店买东西。我会买很多卡子,攥在手里像是摘到了天上的星星一样快乐。那时候我的头发就已经很长了,我喜欢在头发上别很多很多很花哨的卡子,这使我的头发看起来像一个生机勃发的植物园。我以为我会永远喜欢这些璀璨的小玩意儿,可是来到这里之后我再也没有用过它们。我觉得它们亮得让我睁不开眼睛。你看,我的头发现在更加长了,可是我什么卡子也不要了。

  但正如你看到的,现在我看到好看的卡子仍旧会买。我想送给我的堂妹。是的,我有一个很可爱的堂妹。她的睫毛很长,比我最喜欢的那个男孩的睫毛还要长。她很爱很爱我。她总是以为我什么都好。她从小就喜欢看我写的乱七八糟的故事并且赞美它们。那时候她的赞美对我是多么重要啊。后来我的故事被很多人看到,赞美多起来,她就变得隐约起来。可是她仍旧那么爱我。她会细心地留着我送给她的每一件礼物,小卡片或者一根蜡烛。她读很多很多遍我的故事,然后大声告诉我,她喜欢它们。如果BBS上有读者攻击我写的故事,她就会很尖锐地回击。她偷偷把我的小说寄去我想寄可是没有寄的杂志社。

  她在我原来居住的城市居住,在我原来读书的高中读书,听我原来喜欢听的音乐,爱上我原来喜欢的那种男孩。

  她来信说,姐姐我很想你,我梦见你了。我想人要记住一个梦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我觉得我常常梦见一个男孩子,可是醒来我记不住是哪一个了——或者我根本没有梦见过任何人。然而我的妹妹告诉我她记住了她梦见的是我,那么她一定梦见我很多次。她爱我一定比我爱任何一个男孩多。

  她的生活步伐让我知道我的城市还在继续运转。我一直担心我的城市停止转动。因为他是一个没有什么脾气的城市,很安静,太容易满足。我走的那个冬天,日子很慢,我很担心这个昏昏欲睡的城市就此沉睡过去。

  我的北方城市。我和他决裂了。这是很冷的冬天,我无法挨过去的冬天。所以我逃走了。我丢下他自己来到热带了。我的城市在冬天里慢慢漂浮,我和它像两块断裂的冰块一样向着不同的方向漂去。

  雪化掉了。莲花开了。我回去的时候所有景物看着我彼此发问:她是谁啊。

坐在机场里的星巴克,冷气很冷。我喝完咖啡开始喝牛奶。我在几个月的时间里迅速爱上了肉桂。甚至在牛奶上面撒厚厚的肉桂。

  肉桂的味道和我身上的香水味道混杂在一起,这样古怪。我的身上浓郁的香水味道是陌生的。它昂贵而遥远。来机场之前我和小舞去乌节路闲逛。我们试了很多种东西。试听了CD,当然我们也去试了很多种香水。身上的Lancome的Miracle和Chanel No.5混在一起,使

我变得很妖冶。我们一个一个地试,就像小的时候到了游乐园,一个一个地坐大型电动玩具一样。

  机场的前半夜是人最少的时候。星巴克的女侍开始坐下来吃她的宵夜。那是一块样子很好看的奶酪蛋糕,她给自己煮了一杯Esppresso,开始看当地的报纸,Straitimes。她在看一场演唱会的宣传广告。或者她心里还算着再做几天就可以买一张前排的票去看Cranberries的女主唱了。Cranberries来的时候我去过的。我和小舞坐在很后面的位置,我只能隐约看见那个眼圈浓黑的女主唱张着嘴巴。我曾经喜欢她伶俐的短发。曾经喜欢她坐在中央身边围绕一群男子的骄傲样子。喜欢的是她硬邦邦的生冷的样子。后来她和她身边的男子们都温软起来。新唱片上有一群飞翔的明艳气球和清澈的天空。可是我不再心爱了。我总是以为他们没有在工作他们去度假了,这是他们假日里拍回的照片。

  我和小舞终于讲话讲得很累了,于是插上电源,用手提电脑放影碟。是《苏州河》。我又看到了中国的薄雾蒙蒙的清冷的早晨,还有我很久很久没有见到的骑自行车的人群。我觉得人群老了。比我走的时候老了。

  周迅演的女主角和男主角的对话:

  如果有一天我走了,你会像马达一样地去找我么?

  会啊。

  会一直找吗?

  会啊。

  会一直找到死吗?

  会啊。

  你撒谎。

  我看到周迅桀骜的脸,微微抬起的下颏,在凛冽的寒风里露出对爱情的绝望。

  爱情的确是一场场总是失败的寻找,因为我们都太容易彼此丢失。

  我看到苏州河很浑浊。有人在打捞丢失的爱情。

  我家门口的湖,泱泱的荷花和溺水的爱情在殊死搏斗。我再次回到那儿。

  我没有周迅的微微扬起的下巴。我喜欢低着头。我喜欢看见一只爱人的手在我前面。然后我无比喜乐地抓住它。那是我这一辈子的地址。

小舞,此刻我们在看《苏州河》。周迅跳进了肮脏的河流,她让男孩终生寻找她。打捞爱情,和刻舟求剑的故事真是异曲同工。

  小舞,我忽然很想知道我是不是一个值得被寻找的女子。会不会有一个男孩说他会找我,到死。即便是一个谎。

  可是小舞,不管怎样,我很想去找一个男孩。他会削苹果和种向日葵,会写好看的情书。我从丢失他的那一刻就开始后悔了。我每时每刻都想着,不行,我得去找他。我总是以为我在去找他的路上,我总是以为我一天一天地过是因为我在一天一天地靠近他。

  小舞,我可能永远永远都在路上。

  小舞,他不是你常常看到的寄信给我的那个男孩。他不是我打电话问候的那个男孩。他不是你在我相片夹子里找到的男孩。他是他。我觉得他一直生活在我的隐形眼镜上,你看不到他留下的痕迹,可是我看到的每一个影像里都有他。他是我独立制作的电影。是主角和主题。是叫嚣的信仰。就像上帝从不写信给我,我也没有办法打通电话给上帝,上帝更不会出现在我的照片夹子里,可是上帝仍旧是我的信仰。他在我的头顶上方伸出双手保护我。然而,小舞,我多么希望那个男孩也在我的前方伸出双手迎接我。他拍拍我身上的尘土。哦,是的,我风尘仆仆,因为这漫长的寻找。然后他领着我的手离开。

  小舞,那个男孩会是你也喜欢的。大家都说他的脸和笑容很卡通。

  他热情得要命。他见了你一定会说,你好,你是小悦的朋友吗,我是焕。然后如果我们两个人交谈,他就会很安静地站在我们旁边。他不会走神,会眼睛眨呀眨地倾听。走的时候他一定会说很高兴认识你,然后说再见。他说再见的时候一定会挥着手。你知道的,我喜欢有礼貌的男孩子,讲话很从容,把笑容当成空气一样传播和接受的男孩子。

  小舞,他是一个诗人。这个事实原来只有我一个人相信。现在我告诉了你,我知道你总是相信我的话,所以现在全世界一共有两个人相信了。他知道了一定会很开心。

  看着我的时候他说,小悦,你有葵花一般的脸庞。

  如果我们见面时在黄昏他会说,小悦,你看,落日小巧地别在了山坡的肩上。

  我离开的时候他说,小悦,男孩再也不用浑身涂满花粉哄他的公主开心了。因为公主要远行了。

  小舞,我要离开的时候居然很兴奋。我无耻的脸上流淌着一种草莓色的光芒。我以为这是一个我小的时候左手抱着芭比,右手拿着听诊器玩的游戏。我一直想着的是我得要一场很精彩的离别。因为我以为他就在前方,仍旧在前方,我离开是因为我要开始寻找他了。

  小舞,我们没有去我喜欢的那个湖边的、可以看见莲花的意大利餐厅见面,再告别。我们没有去那个他常去的轰隆隆的、DJ的脸像刚从缝纫机下面探出来一样千疮百孔的酒吧喝醉,再告别。因为我说,焕,我想去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去的那个小店,喝鸭血粉丝汤的小店。

  那可真是个简陋的小店。坐落在我们中学的旁边。那时候我们刚刚认识,他在中午的时候来找我,说:出去走走。

  真的是走走。走走,连话都不说的走走。

  我们在学校旁边兜兜转转,就到了巷子里的那家小店。我以前从来不会吃鸭血这样的东西。我觉得我咬它的时候会有什么东西在冥冥中疼。可是焕的祖籍是江南的一个城市,哦,小舞,其实那个城市离你的家乡很近。他说我们吃这个吧,很好吃。

  他说他自己都会做的。

  我跟他进了那家黑乎乎的店子。从此我爱上这种鸭血粉丝汤。

  就是这样,他刚刚认识我,说喜欢着我。带我走走。走走,然后带我喝了一碗鸭血粉丝汤。一个像线头一样细微的开头。

  谁期望过一场华服盛装的爱情躲在这个可以轻蔑的线头背后呢。

  那是我们的开始,我和他并排坐在一张靠墙的桌子前,面对着两碗热气腾腾的浓浓的汤。桌子上放的一种红红的辣椒调料格外好吃。我不停不停地向碗里加辣椒。焕说他从来没见过一个像我这样毫无禁忌地吃辣椒的女孩子。小舞,我觉得那是一种夸奖。于是从此之后我就更加热爱辣椒了。你刚刚认识我的时候一定觉得不可思议吧,你看到我在很深的夜里一个人躲在厨房里,我居然捧着一罐贵州出产的极辣的辣椒酱大口地吃。嘴唇血红。我那么纯粹地只吃辣椒酱。我不把它当成调味品,我想那是对辣椒酱的亵渎。除非它是给焕做的鸭血粉丝汤当调料。可是我永远都不会知道那汤到底有多么好的滋味了。

  我和他,又并排坐在了那家小店,在我要离开的日子。是冬天。有大雪。我当然没有骑单车,我说过的,我在大雪天骑单车一定会滑倒。我不肯在他面前狼狈。所以我们步行了很久很久。冷,他把手套和围巾都摘给了我。我看着他的时候,看到大片大片的雪花顺着他灰色的衬衫领子落进去,不见了。突然很心疼。终于到了那家小店。我很失望。太久没有来了,它在我记忆里已经生长为一个仙境了。可是我现在面对它,它仍旧和从前一样糟糕。它是更破旧了,一定坚持不到我下一次回到这个城市了。我们在小店里并排坐下,很拘束。我从半掩的门里看到锅里的水在沸腾,鸭血纷纷被抛下去。我们在等。他脱掉外套,那是一件棕黄色的条绒长风衣。有大的口袋和宽的腰带。带一点Kenzo风之恋的香水味道。可是那个无比简陋的小店里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地方搁置它。我说,你给我穿上吧,我冷。我就穿上了那件条绒大外套。香水味道进到我的身体,那是幽幽的凭吊往事的一炷香。我立刻有了一个祭拜者应有的哀伤。

  我蒙蒙中苏醒一点,意识到这不是一个可以从每天晚饭之后闲散时间随便开始的儿时游戏。分别是深楚的审判,我和这城市早就决裂了。爱人将以一个故人的身份睡在记忆的墓穴里。

  我又从半掩的门里看到粉丝被扔进了锅里。我们继续在等。没有人说话。我看到大雪又飘了进来,仍旧落在他的衣服里面,顺着淡淡灰色的领子。我难过地哭起来。我立刻意识到哭是个庸俗的表情,于是勒令自己停下来。我只好赶快问老板要了只碗,开始吃那种好吃的辣椒酱。大口大口地吃。他突然说,要是有一天你回来,找不到我了,就去那个叫阳朔的小镇。

  阳朔好像是个在自由职业者中格外有名气的地方。应当是个有很多野猫和竹科植物的地方。夜晚野猫忙着叫春,竹子被风吹得沙沙地响,会很热闹。

  我心里很激动。可是我继续吃我的辣椒酱。我一边吃一边问,你在那里干什么?我开一家小店,卖鸭血粉丝汤等着你。他说。

  我拿汤匙的手抖了一下。辣椒粘到了他的条绒外套上。我开始找纸巾来擦。一边擦一边仍旧吃。我吃得整颗心都热乎乎的。

  他继续说,我等啊等,等那个能把我整罐辣椒调料都吃光的客人出现。

  我抬起头来。满嘴是辣椒。可是我顾不得了。我一直一直地看着他,对着他拼命笑。我知道有一种眼神是可以摄取灵魂的。老板从那扇门里走出来,端着两碗热汤。他站在了我们中间。他放下汤,跟焕收钱。

  他站在了我们中间。正中间。刚刚好使我完完全全看不到焕了。焕也看不到我了。我真厌恶他,他使焕没有办法看见我的微笑了。我没有办法带走他的灵魂了。来不及了来不及了。所有的往事都沉了下去,沉在我和这城市之间的巨大沟壑里。

  那个老板站在我们中间,好像有一个世纪。为了几块钱他站了一个世纪那么久。我的面前是他的棕黄色坎肩儿,像无法移开的山一样横亘在我和焕之间。等到他离开的时候,焕看到我已经满脸是泪了。再也没有办法微笑了。

  小舞,那次分别我很狼狈。我弄脏了他的条绒外套,也弄脏了自己的脸。

  小舞,我从那一天就开始计划着去找他。像他说的一样,在一个寂寥的小镇上找到他,满脸胡子茬,穿着拖鞋的他。他抽一种很廉价的烟,可是手指细长,夹烟的动作好看。我们站在白花花的太阳下,我一直一直地看着他,对着他拼命微笑。像一个高扬的小说的结尾,很圆满。那天我一定喝了很多他做的汤,肚子胀得再也走不动了,于是从此就留下来和他一起做汤。

  小舞,可是他一直没有离开。他从来不想离开。他仍旧在从前的城市里,仍旧挂着他很卡通的微笑安静地生活。他仍旧是个礼貌热情的男孩。他长大了,更加好看了。他用比我昂贵的香水,衣服比那个冬天的条绒外套华丽。他过着一种蜜糖一样黏稠的安逸生活。

  太黏稠了。糊住了他的视线。他不需要一个前方。

  所以永远不可能了,他满脸胡子茬,穿一双拖鞋地出现在我面前。他一切都好,不需要我寻找。

  哦,小舞,很糟糕,这是一场不需要寻找的丢失。如果他离开我们从前的城市,我会去找他,一直找。我一直在等着这个如果。它以一个微细线头的样子掉进时间里。

  小舞,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不喝酒不抽烟。我只是一罐接一罐地吃辣椒酱。我希冀着,也许吃完了,就会有一个人从我背后走出来。我就抬起头来,满嘴辣椒,赶快微笑。

机场的后半夜是如此寒冷。我和小舞看到星巴克的女侍换掉了她的绿色裙装制服,穿上一件棉织的外套。我突然很想念我的毛衣。已经融化在那年冬天的柔软。我在茂密的热带森林里,我错过了我的冬季。我对不起我的毛衣。

  这是一个周日的清晨。乖巧城市的安静清晨。我和小舞坐上早上的第一列地铁离开机场。去教堂。

  像每一个周日的清晨一样,去我们的教堂。

  不同于惯常的教堂,它不是一座被鲜花高墙围绕的城堡。那是城市中心的一座很著名的购物商厦。我们的教堂在那幢楼的顶层,是一个很适合用于庆典的大礼堂。唱诗的时候我看到一排铮亮的乐器在那个舞台上表演。从教堂侧面的窗子望下去,可以看到亚洲最大的喷泉。我看到明亮的水珠一串一串起起落落。这个叫做财富喷泉的地方好像永远有人在围绕着转圆圈。因为据说把手放在喷泉的水幕里,围绕着它走三圈,心里念着你的愿望,就会实现。新年的时候,喷泉中央会站满人,人们紧紧地挨在一起,周围彩虹色射灯的光照在每一个人的脸上,我可以看见这个国家的人们无邪而满足的脸。很多的水浇在他们的身上。幸福像水珠一样触手可及。

  那是新年的时候,我站在教堂的窗边看到的。我悄悄把手从窗口伸出去,想要碰到一颗水珠。

  我想我和小舞都是很爱这座教堂的。它没有束缚和牵绊。惟有自由才使我们和上帝靠得更近。

  教堂每个周日会有四场不同时间的礼拜。我和小舞会来得最早。这个时候整个城市很静。上帝在这时候一定最有耐心听我们讲话。教堂的乐队很热闹也很出色。都是年轻人,有些歌会很吵。可是唱完之后大家的心情都会格外地好。

  领唱的女人总是穿黑色衣服,身上没有什么饰物,除了颈子上灼灼的十字架。连唇彩也是烟灰色的。唱诗的时候脸朝向上帝的方向。眼睛紧紧闭上。可是我看到她的牙齿随着每一个音符在闪闪发光。我迷恋她的样子。我想上帝也会喜欢她的样子。突然觉得她做着这样一个工作是多么幸福啊。

  唱诗之后这座教堂的牧师缓缓走出来。他是一个英国贵族的后裔,漂亮的混血男子。他的头发乌黑,可是眼瞳是有一点忧伤的宝石蓝色。他喜欢说笑话,露出小男孩般的狡黠和笑容。

  接下来的大约一个小时是讲道时间。那个英俊的牧师会像一个老师一样把上帝的话语教给信徒。他的右手里拿着一本圣经,但是他从来不打开看。他和那本圣经是相通的,他一直在那本圣经里生活。就像他所崇拜的那些上帝的门徒一样:约翰,路加,马可。

  他讲的是完全没有新加坡口音的纯正英语。在刚来到这座城市的日子里,我几乎听不懂这里人的讲话,因为奇怪的口音。所以我很惶恐。周日的时候跑去教堂,我很满足地坐在前排听他讲话。他的话我可以一字一句地听懂。我那么认真地听,眼睛不离开地看着他。我甚至关注他喝水的小动作。我见过他和妻子女儿的照片。他们一家人看起来像是从最温暖的壁炉里走出来的,带着小火苗一样摇曳的热情。他们家一定住在上帝家的隔壁。

  最后会有长长的祈祷。大家闭上眼睛,听牧师的话,心里默默地念。是很激昂的时间。总是充满一种忐忑的甜蜜。知道心事会被上帝阅读。知道会有明亮的快乐在前方。我总是有那么多的愿望。需要不停地讲,不喘气地讲。我右边的小舞总是很安静。安静得好像没有任何欲望。我觉得她像我从前城市的清澈的泉水。有着悠扬声音的泉水。可是安静轻细到我无法捕捉。

  祈祷结束的时候我们顺着人潮离开教堂。一次又一次。每一个周日的中午,站在教堂外面的市中心,明亮的午后使我很忧伤。惶惶地想念牧师英俊的脸和那些我与上帝说的破碎的话语。担心讲得过分凌乱,上帝无法记住。

  我看到一个头发稀少的小女孩不小心把橙色的蛋筒冰淇淋掉在了地上。她哭了。巴士司机努力想赶上这次绿灯,可还是被迫在路口刹住车。妖艳的推销小姐的袜子划破了,她竭力把那只难堪的腿藏在后面。一只紫色氢气球在高空爆炸。红色夺目的法拉利瘫痪在路中央。一条短腿的瘦狗面对拥挤的车流焦虑地思索自己该如何过马路。

  生活中仍有这样多的失意。

小舞,你刚刚祈祷的时候讲了什么。想到了什么。我看到你笑了。笑容像一朵潮湿隐约的云一样暗下去。

  小舞,我祈祷了一个秋天。我很想念六神无主的秋天。叶子拥有泥土颜色的皮肤和分明的叶脉。它们有世界上最明媚的苍老和衰竭。

  小舞,我喜欢我们现在的信徒生活。我喜欢和你一起拉起手来祈祷。我喜欢我们用信仰来模糊过往,让那些爱和伤像去年吹灭的生日蜡烛一样,只记得它的那簇摇曳的光亮,和它承载过的那些幼稚的美好愿望。

  小舞,艾姐姐说如果我们在11月份回家,就赶不上下次受洗了。你向往还是害怕做一个受了洗的信徒?我喜欢艾姐姐所描述的浸水礼。我觉得那是三种洗礼方式中最郑重的。从容地倒在水里。像一朵茎秆柔韧的水仙。再起来的时候,迎来的是它炽烈的花期。小舞,我觉得我从水里站起来的时候可能会被明亮刺伤眼睛。我是多么地干净啊。我一定会很茫然,不知道应当做些什么。一直有一颗带着阴暗的恶毒的心,一直用它做着一些兜兜转转的狡猾的事情。当再度站起来的时候那些统统一笔勾销了。

  小舞,艾姐姐总是给我们讲她的朋友Lee的故事,那个她教会里热情的Bass手。她说Lee原来是个杀人放火的混蛋。她说她是多么厌恶Lee这样的人啊。可是后来Lee皈依于上帝。他整个人都变了。艾姐姐说她记得那天Lee长久地站在教堂里,一个半明半暗的地方。她站在Lee的身后,看到Lee在黑暗中的影子就这样一点一点明亮起来。她看不见Lee的脸,可是她知道Lee已经以泪洗面。艾姐姐说Lee现在是个笑容炫目的Bass手。艾姐姐没有再说,可是小舞,我想你看得出,艾姐姐现在是多么喜欢Lee啊。

  小舞,我甚至猜想他们之间的故事来着。猜测Lee是因为艾姐姐才改变。那该是一个多么俗套的香港警匪片出现过的故事啊。

  小舞,艾姐姐过着我喜欢的生活。我多么向往啊。这个在教会乐队吹黑管的柔弱女生。每个星期她都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之间来来回回。我在努力地想象她家的样子。马来西亚的乡村。她说没有吉隆坡繁华,但那是一个无比温存的地方。她在周末的时候回那里。她说她从前的中学校友都会回去。那是一个年岁很大的乐队了。尽管成员仍旧还年轻。那时他们又将快乐地在一起了。

  她为她的教会做了很多事情。她来到我们这些个陌生的女孩子面前,说,你们是刚刚来到耶稣面前的孩子是吗,我是来给你们上课的。这样你们可以了解自己的信仰。她就这样走近了我们。非亲非故。甚至根本没有认识的必要。可是她拿着厚厚的讲义重重的圣经来到我们面前。带着我们作祷告。每个星期,从不间断。

  小舞,我们也可以变成她这么好的人吗。

七月的雨水很充沛。我和小舞在很多场大雨里搬了家。我的头发贴在脸上,糊住了眼睛。空空的房间,高高的楼梯,沉重的行李。它们高高在上。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成为一些物件的奴隶。当觉得那只沉重的箱子超过了我的能力,我默默地祈求它轻些再轻些。我祈求了一只箱子,我多么卑微啊。可是我宁可和它暗暗地交涉,也不会祈求一个人来帮助。

  我曾经企望一个男孩子来着。帮我,甚至只是看着我。我的“曾经”现在会在哪个

角落里休息呢。

  我和小舞买了桃红色和天蓝色相间的床单。买了音箱和台布。买了煮咖啡的机器。第二天我们在墙壁上喷画,喷我们的名字,和天蓝色的鱼骨头。我们把整个房间喷得令人惊骇。然后我们睡在中间,很安详很安详。我们是信仰基督的好孩子,我们不怕任何鬼怪。

  住的是大学的Hall。房子好看极了。盖在高高的地方,楼梯狭窄,相遇的人必然会打招呼。我们刚刚住进来的日子,常常有舞会。在一个Hall的大厅里。大家穿得很光鲜。站在中央。我下来得总是很迟。几次都是一个澳洲的男孩子好心地来叫我。他说你应该去的。

  我知道每个人都期待,就换了件衣服下楼去。仍旧是黑衣服。脸很白。拿着一串钥匙在手里摇来摇去。不屑,却看来还算友好。长方的餐桌,大家一起吃饭。和小舞在靠窗帘的角落坐下。侧面的舞台上有表演。热情高涨的人群,各种花样的整人活动。他们有那么多的能量跳动。我用我所有的力气抬起一只汤匙,吃下一汤匙辣椒调料。我没有怎么学会在那个促狭的舞池中央摇摆。没有学会那种挑衅的喝彩。我看着他们的高兴很迷惘。

  这个潮湿的夏天我是如此疲倦。

  午夜到来前我们会像灰姑娘一样逃走。没有什么遗失。因为我们根本没有邂逅过什么王子,也没有好心肠的仙女为我们打造一双水晶鞋。还好我们是两个,所以没有恶毒的继母来欺负。我们回去。回到我们墙壁骇人的房间里,安详地进入梦乡。我们共用一个枕头。或者还共享了一个美梦。

  我的20岁来临前,我拥有了一个叫小舞的小朋友、一间花哨的房间、一个像云朵一样温存飘忽的家。

  再没有了。

小舞,我们住在一间房子里的那天,我跑去买了向日葵和草莓的种子。我把它们种在了我们楼下的空地上。你没有看到。你当时在和你的男孩讲电话。那个仍旧在你离开的城市里的男孩。那个给你写长长的信,甚至细致地附上图,来描述一只街对面的狗的男孩。那个因为太爱你而变得恍恍惚惚的男孩。

  你们讲了什么,你有一点焦急。他生气了啊。他问你是否忘记了他。你觉得他不讲

道理。

  我轻轻地推门出去你没有察觉。我就去买了葵花和草莓的种子。我知道葵花和草莓,你和那个男孩曾经一起种过的。在你离开之前。在他家门前。然后他留在那里,继续照顾它们。他天天写信或电邮告诉你,那些小苗的成长。

  他说,小舞,是向日葵先发芽的。草莓还没有动静。

  他说,小舞,下了雨。我盖了一张塑胶布给它们,不会淋湿。

  他说,小舞,对面住的那只狗今天跑来了,靠近我们的草莓叶子。它好像吃了一些叶子。真可恶!我不会放过它。

  我知道小舞你看信的时候很难过。你觉得他是怎么了,像发着高烧。总是混乱地念念不忘这一些。其实小舞你没有意识到你不也是念念不忘的吗。你觉得那些草莓藤捆绑了你吗。你说你厌恶了它们。

  可是我知道你喜欢它们。你说草莓有着心脏的形状、颜色和鲜亮。像是一种从胸腔里栽种出来的果实。多么由衷。

  所以小舞,我想种草莓和葵花在我们的门前。要你看到那些由衷的果实。要你回到他的爱里。

  我已经种下好几天了。只长出一棵小小的绿色的小东西。听那个给我们打扫房间的婆婆说,草莓在热带是不能活的。真可惜。所以长出来的应该是葵花的叶子。我们在楼下经过的时候,我很想暗示你侧目。在你的右手边,有一小株葵花的枝叶。我等待着你看到它。

  我等待着你和那个男孩好好相爱。他继续种草莓和葵花,你天天读信,总是笑。

  你还是没有看到,我忍不住告诉了你。

  小舞,你的爱情和我的不一样。你的爱情是个由衷的草莓果实,它即使没有办法在热带生根,也仍旧活在原来的地方。好好的。仍旧在成长。

  小舞,我的爱情是那年冬天在我的北方城市冷掉的那碗汤。大颗大颗的眼泪掉进去,不会有人愿意再把它喝下。

很多的夜晚是一个样子。我和小舞坐在我们的写字桌前。我们背对背。面对着电脑。很多的功课。后来我写了些乱七八糟的文字,跟几个网上遇到的人讲了几句你好再见。其间和小舞一起出去散步。

  那时候是凌晨三点。可是楼下仍很热闹。有人问我们要不要一起吃东西。

  我们去叫做7-Eleven的超市买冰冻咖啡。我带一跟跳绳下去。一路上我蹦蹦跳跳。那是一根紫色的异常柔软的跳绳。比我国内从前的那根要轻许多。

  她笑我这样肆无忌惮地在马路中央跳绳。

  路边的小吃店仍旧灯火通明。有啤酒花的香味,但奇怪的是,从来没有见到喝醉的人。这个干净的城市好像没有酒鬼。

  我们越来越喜欢夜晚的这一段时间。我们开始把越来越多的事情放在这一段时间做。我在超级市场买了小张的卡片,我们绕路到邮局。邮局像一个小型花园,我一直迷恋那只光滑的邮筒。我想有个方向可以值得我写一张卡片,然后再绕路来这里寄掉是一件多么愉快的事情。我寄卡片,我们去自动的机器身边,投币,听它喀啦喀啦地印刷出一张崭新的邮票。

  或者我们用这机器查询账单,交付电话费。两个年轻的女孩子在深夜里合伙欺负一台机器,让它昏天暗地地工作不止。

  和小舞在周末的时候去买衣服。买了蓝色扎染布的裙子,碎拼牛仔布的娃娃鞋,黑色蕾丝上衣,好看,可是没有任何约会。试了很多香水,却仍旧死守着自己原来心爱的牌子。中秋节买了花朵形状的月饼,放在冰箱里,忘记吃,烂掉,扔掉,却留下布包的盒子舍不得扔掉。吃章鱼烧和饭团,然后彼此诉说对妈妈做的粥的怀念。去乌节路看每一个铜铸的不同花色的下水井盖子,也看行人。他们的衣服和身上都有很多洞,他们的头发使我懒得到动物园去探望孔雀。去听Cranberries的演唱会。坐在糟糕的位置,可是呼喊得很疯狂。在大学图书馆借了蒙克的画册,再也舍不得还,不停不停地续借下去。

  9月小舞过生日。前一个夜晚我把一只若干珠子盘在一起的手镯装在绣花的布袋子里,放在她的枕头下面。写甜言蜜语的卡片。她睡着了,我看见她透过梦给予我的微笑。

  兜兜转转我悄悄去看楼下的葵花。

  暗夜里金灿灿的那一片。

  我踢翻了一只刚刚喝干净的啤酒罐。想在这里做第一个惊世骇俗的醉汉。

  玩那根紫色跳绳。缠住了,醉汉摇摇摆摆。

  鞋子把脚磨破了。很沮丧。回去换了小舞的鞋子再下来继续跳。忽然想到了什么,再上楼,把小舞枕头下面的卡片拿出来,添了一句话。

  我说:小舞,你什么都好,我爱你的穿过梦透出来的微笑,乱蓬蓬的红色头发,还有还有你这38号的脚丫。